国内监管框架明确,虚拟货币交易所禁止落地
自2017年起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明确叫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活动,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,2021年,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进一步强调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,同样属于非法行为。
在此背景下,国内不存在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所上市环境,任何声称“国内上市”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均涉嫌违规,抹茶交易所作为一家起源于境外的平台,其主体注册地通常选择对虚拟货币交易相对宽松的地区(如 Seychelles、Singapore 等),而非中国大陆。
抹茶交易所的运营模式与国内监管冲突
抹茶交易所的核心业务包括虚拟货币现货、合约交易及杠杆服务,这些业务在国内监管体系中被明确禁止,国内监管要求“坚决取缔虚拟货币交易场所,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链条”,而抹茶交易所若面向境内用户提供服务,本质上属于“擅自从事非法金融活动”,尽管部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(如VPN、境外服务器)规避监管,但监管部门持续通过技术监测和执法行动打击相关行为,境内用户参与此类交易也面临资产安全、法律风险等多重隐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