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、推高碳排放,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,且存在金融风险隐患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、推进“双碳”目标的决策部署,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,现就进一步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报如下:

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挖矿活动的危害性

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高耗能、高排放产业,与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背道而驰,部分单位和个人为追求短期利益,违规开展挖矿活动,不仅加剧能源供需矛盾,推高企业用能成本,还衍生出非法集资、偷税漏税、破坏电力设施等问题,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充分认识规范挖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将其作为落实“双碳”目标、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,坚决遏制挖矿活动反弹回潮。

全面清理整顿,严禁新增挖矿项目

  1. 严禁新增产能: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排查,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增或变相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严禁新建扩建挖矿中心、矿场等,严禁新增挖矿用电负荷。
  2. 全面关停存量:对现有挖矿项目,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,并切断其供电、供水等支持措施,严禁新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,严禁企业、数据中心等以“大数据中心”“超算中心”“智能运算”等名义为虚拟货币挖矿提供场地、电力支持。
  3. 强化清理责任: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,工信、能源、发改、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建立联合工作机制,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,不留死角。

加强监管执法,严打违规挖矿行为

  1. 严格用电管理随机配图